宏柏新材: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9  宏柏新材(605366)公司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24,492,205.92元(含税)调整为24,355,879.16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1,442,968.6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2,305,1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92,205.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7.70%。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340.8169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4年7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拟回购注销340.8169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40.816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5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612,305,148股变更为608,896,979股。

三、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红利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608,896,9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355,879.1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49%,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