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3  宏柏新材(605366)公司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7.53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7.49元/股

? 宏柏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19日

? 目前“宏柏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情形,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96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96,000.00万元,并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转股期限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30年4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7.51元/股。2024年7月5日,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51元/股调整为7.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612,305,148股减少至608,896,979股。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公司总股本608,896,9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355,879.1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和《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3)。

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由于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需对“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相关依据,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适用调整公式为: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即为7.53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即为0.04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即为7.49元/股。

根据上述条款,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7.53元/股调整为7.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目前“宏柏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