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9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针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撰写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