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4  宏柏新材(605366)公司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807,524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5.80%。本次解除质押后,新余宝隆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数量均为0股。

注:以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系截止2025年2月12日公司总股本634,986,457股计算而得。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接到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的告知函,获悉其质押给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的公司股份均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4,57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7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7%
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2月12日
持股数量36,807,524股
持股比例5.8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注:新余宝隆于2021年6月16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500,000股,在质押到期日前因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分别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和0.4股,导致新余宝隆累计质押股份同步增加至24,57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宝隆质押的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公司暂无后续质押股份计划。如有变动,新余宝隆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