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股票代码:605368 股票简称:蓝天燃气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五月
7-1-4-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44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将贵所《落实函》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落实函》回复报告(以下简称“本回复报告”)引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2、本回复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补充披露 | 楷体、加粗 |
3、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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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1:请发行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
体的测算过程、关键指标及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 3问题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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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请发行人进一步修订完善“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体的测算过程、关键指标及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募投项目具体的测算过程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包括驻马店下属8县区的村村通工程,本项目按照子项目计算的主要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西平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9,836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11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30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4 | 税后(含建设期) |
2、上蔡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6,738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66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52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4 | 税后(含建设期) |
3、平舆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2,762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93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41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9 | 税后(含建设期) |
4、正阳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5,310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314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50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3 | 税后(含建设期) |
5、确山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0,546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37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29 | 税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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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5 | 税后(含建设期) |
6、泌阳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7,556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514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37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4 | 税后(含建设期) |
7、新蔡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3,422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62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63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2 | 税后(含建设期) |
8、汝南县 | ||||
1 | 年均销售收入 | 万元 | 17,193 | - |
2 | 年均利润总额 | 万元 | 433 | 税前 |
3 | 内部收益率 | % | 8.41 | 税后 |
4 | 投资回收期 | 年 | 11.4 | 税后(含建设期) |
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项目运营期按20年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年均销售收入
年均销售收入=区域用气量?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
(1)用气量
区域用气量=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未预见量。
1)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量
居民用户年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耗热定额(MJ/人·年)?现状人口(人)÷天然气低热值(MJ/Nm
)。
居民用户耗热定额的取值参考各地管道天然气居民耗热指标平均值,确定为2,344MJ/人·年。现状人口为可研机构通过当地民政局统计的各乡村合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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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作为效益测算关键指标的详细分析见本题第(二)部分回复。天然气低热值按照城镇管网设计规范取值为33.8MJ/Nm
。2)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m
/户·年)?现状人口(户)?采暖率。
根据《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推算,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为654m
/户·年。现状人口为可研机构通过当地民政局统计的各乡村合计人口。依据乡村清洁取暖计划,居民用户以电采暖和天然气采暖为主,本次募投可研机构根据自身丰富的天然气市场项目可行性分析经验,参考周边现有村庄采暖率,乡村天然气采暖率按50%谨慎考虑,以适应不同用户的使用需求。
3)未预见量未预见量=管网的漏损量+因未预见新情况超出原计算的供气量。4)农村空心化鉴于统计资料的有限性,未能公开渠道查询到驻马店市农村人口空心化率。本次募投可研机构充分考虑了农村人口空心化情况,农村空心化已包含了城镇化推进、人口迁出等因素,基于谨慎性考虑,空心化率平均取值20%,本项目8个子项目平均按统计乡村现状人口的80%预计有效人口用气量,测算项目年销售收入。
(2)天然气单价
各县天然气销售单价根据当地发改委定价,本项目按照各县经发改委定价的实际天然气销售单价进行效益测算。经测算,本项目12,127个乡村预计年均销售收入合计为103,363万元,具体测算明细如下:
序号 | 乡村 所属县 | 现状人口 (万人) | 居民户数 (万户) | 生活用气量 (万方/年) | 采暖用气量 (万方/年) | 未预见量 (万方/年) |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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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村 所属县 | 现状人口 (万人) | 居民户数 (万户) | 生活用气量 (万方/年) | 采暖用气量 (万方/年) | 未预见量 (万方/年) |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
1 | 西平县 | 24.94 | 6.38 | 1,729.62 | 2,085.18 | 200.78 | 9,836 |
2 | 上蔡县 | 67.62 | 18.31 | 4,689.76 | 5,987.02 | 561.94 | 16,738 |
3 | 平舆县 | 34.59 | 11.08 | 2,398.87 | 3,624.70 | 317.03 | 12,762 |
4 | 正阳县 | 14.87 | 3.89 | 1,031.55 | 1,273.11 | 121.30 | 5,310 |
5 | 确山县 | 32.06 | 8.27 | 2,223.09 | 2,705.01 | 259.37 | 10,546 |
6 | 泌阳县 | 33.41 | 18.00 | 2,317.03 | 5,886.52 | 431.77 | 17,556 |
7 | 新蔡县 | 36.54 | 11.43 | 2,534.04 | 3,737.71 | 330.09 | 13,422 |
8 | 汝南县 | 49.33 | 14.11 | 3,421.01 | 4,612.83 | 422.83 | 17,193 |
合计 | 293.37 | 91.47 | 20,344.96 | 29,912.08 | 2,645.11 | 103,363 |
2、年均利润总额
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1)总成本费用
总成本费用包括气价、动力费、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安全生产费、折旧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等:
1)气价:公司全资子公司豫南燃气是本项目实施区域的城市燃气运营公司,天然气含税购入单价按豫南燃气当地各分公司实际采购单价计算;
2)动力费:按平均电价0.77元/千瓦时(含税)计算,用水价格按1.7元/吨(含税)计算;
3)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按每人6万元计算;
4)安全生产费:按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计取;
5)折旧费、修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直线折旧法计取,修理费按折旧费用的50%计取;
6)利息支出:项目长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7)其他费用:其它费用按工资及福利费的50%计取。
总成本费用主要由天然气采购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及管网折旧费构成。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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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采购成本=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各区域采购数量由用气规模决定,采购单价根据各区域实际采购情况测算;工资及福利费与项目人员投入相关;管网折旧费因项目投资金额不同存在差异。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村 所属县 | 天然气采购成本 | 工资及福利费 | 折旧费 | 其他 | 总成本费用 |
1 | 西平县 | 8,570 | 222 | 278 | 342 | 9,412 |
2 | 上蔡县 | 14,769 | 456 | 287 | 740 | 16,252 |
3 | 平舆县 | 11,169 | 312 | 202 | 569 | 12,251 |
4 | 正阳县 | 4,291 | 144 | 206 | 344 | 4,985 |
5 | 确山县 | 8,998 | 246 | 294 | 554 | 10,092 |
6 | 泌阳县 | 15,491 | 456 | 334 | 740 | 17,020 |
7 | 新蔡县 | 11,794 | 276 | 291 | 581 | 12,942 |
8 | 汝南县 | 15,421 | 372 | 277 | 670 | 16,741 |
合计 | 90,503 | 2,484 | 2,169 | 4,540 | 99,695 |
(2)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
经测算,本项目年均利润总额合计为3,530万元,测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村 所属县 | 年均销售收入 | 总成本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年均利润总额 |
1 | 西平县 | 9,836 | 9,412 | 13 | 411 |
2 | 上蔡县 | 16,738 | 16,252 | 20 | 466 |
3 | 平舆县 | 12,762 | 12,251 | 17 | 493 |
4 | 正阳县 | 5,310 | 4,985 | 11 | 314 |
5 | 确山县 | 10,546 | 10,092 | 17 | 437 |
6 | 泌阳县 | 17,556 | 17,020 | 22 | 514 |
7 | 新蔡县 | 13,422 | 12,942 | 17 | 462 |
8 | 汝南县 | 17,193 | 16,741 | 19 | 433 |
合计 | 103,363 | 99,695 | 136 | 3,530 |
3、内部收益率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使得项目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0的折现率。现金流入=销售收入+运营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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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出=建设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出+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持运营投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税
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序号 | 乡村 所属县 | 现金流入情况 | 现金流出情况 | 税后内部收益率 |
1 | 西平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9,836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0,347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829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9,431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9,213万元 | 8.30% |
2 | 上蔡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6,738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7,586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924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6,603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16,057万元 | 8.52% |
3 | 平舆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2,762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4,992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873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2,469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12,148万元 | 8.41% |
4 | 正阳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5,310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5,659.7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097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4,975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4,842万元 | 8.50% |
5 | 确山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0,546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1,123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994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0,151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9,884万元 | 8.29% |
6 | 泌阳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7,556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8,351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3,395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7,233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16,789万元 | 8.37% |
7 | 新蔡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3,422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4,055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957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3,072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12,745万元 | 8.63% |
8 | 汝南县 | 运营期前19年,每年流入现金17,193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17,903万元 |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2,819万元;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流出16,969万元;运营期后19年每年流出16,550万元 | 8.41% |
经测算,各区域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位于8%-9%区间,具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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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回收期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使得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恰好为0的期间。经测算,各区域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均位于11年至12年区间,具备合理性。
(二)关键指标及依据
本募投项目测算经济效益年均销售收入、年均利润总额、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中,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和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等指标为影响项目效益的关键指标,直接影响了本项目的用气量、收入和成本。上述关键指标的取值及依据分析如下:
1、人口
序号 | 乡村所属县 | 现状人口(万人) | 居民户数(万户) |
1 | 西平县 | 24.94 | 6.38 |
2 | 上蔡县 | 67.62 | 18.31 |
3 | 平舆县 | 34.59 | 11.08 |
4 | 正阳县 | 14.87 | 3.89 |
5 | 确山县 | 32.06 | 8.27 |
6 | 泌阳县 | 33.41 | 18.00 |
7 | 新蔡县 | 36.54 | 11.43 |
8 | 汝南县 | 49.33 | 14.11 |
合计 | 293.37 | 91.47 |
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使用的人口数据为2021年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的现状人口,可研报告中详细统计了驻马店市8县合计12,127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的户数和常住人口,合计人口为293.37万人。
在前述乡村人口统计基础上,本次募投可研机构充分考虑了农村人口空心化情况,农村空心化已包含了城镇化推进、人口迁出等因素。鉴于统计资料的有限性,未能公开渠道查询到驻马店市农村人口空心化率。可研机构基于谨慎性考虑,空心化率平均取值20%,本项目8个子项目平均按统计乡村现状人口的80%预计有效人口用气量,测算项目年销售收入。
为了进一步验证本项目乡村人口取值的谨慎性,保荐人查询了河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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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截至2021年底,本项目8县非城镇常住人口数量为327.99万人,高于本项目统计的乡村常住人口293.37万人。综上,在“双碳”政策环境下,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广阔,预计未来驻马店各县天然气消费量将进一步增长。本募投项目在进行效益测算时,使用了2021年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时当地乡村实际常住人口,并充分考虑了空心化状况进行了用气量折算,测算人口数量低于河南省统计局统计的当年非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人口指标是合理谨慎的,依据合理。
2、天然气购销单价
(1)销售单价
居民用气关系民生,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由当地发改委核定,且调整频率较低。因无法预知本项目运营期内当地发改委对居民天然气单价的调整情况,本项目效益测算中天然气销售单价按照目前各县由当地发改委核定的实际价格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方
区域 | 第一阶梯价格(含税) |
西平县 | 2.67 |
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新蔡县、汝南县 | 2.77 |
注:第一阶梯为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m?及以下部分执行基准价格,本项目测算每年每户平均用气量未超过第一阶梯用气量上限。
(2)采购单价
成本费用测算中天然气含税购入单价按运营单位豫南燃气当地各分公司实际采购单价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方
区域 | 采购单价(含税) |
西平县 | 2.31 |
上蔡县 | 2.42 |
平舆县 | 2.40 |
正阳县 | 2.41 |
确山县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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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采购单价(含税) |
泌阳县 | 2.42 |
新蔡县 | 2.41 |
汝南县 | 2.46 |
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天然气购销单价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
3、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
(1)居民用户耗热定额
居民用户耗热定额的取值参考各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耗热指标平均值,确定为2,344MJ/人·年,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2)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
考虑到村村通工程居民离集中供热热源厂较远,未来村民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将会出现家庭采暖用燃气壁挂炉的使用,根据《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驻马店为夏热冬冷地区,壁挂炉采暖的方式负荷调节灵活,推算采用实际乡村居民冬季连续使用壁挂炉采暖的天数60天,采暖日每日平均连续满负荷运行10小时,壁挂炉效率取0.85,按《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单位建筑面积耗热指标取58W/m
,户均建筑面积取150m
,天然气低热值取33.8MJ/m
,得出居民分户采暖户均耗热指标为654m
/户·年。因此,本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使用的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主要核查措施
招商证券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村村通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及效益测算表,了解效益测算过程的合理性及相关指标取值的依据;
(2)查询河南省统计局网站、wind数据库,验证村村通工程项目统计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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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据的谨慎性;复核村村通工程项目涉及的8县天然气购销单价与运营单位豫南燃气实际数据的匹配情况;公开检索,核查可研报告中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取值的合理性;
(3)通过公开检索及调研方式,了解河南省其他地市乡村燃气工程开展情况及运营相关指标;公开检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投资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及取得的效益情况;核查本次村村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是否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行业水平。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合理,测算过程中使用到的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居民用户耗热定额和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等关键指标取值符合实际情况,依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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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请发行人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全面梳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并在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全面梳理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根据公司现状、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风险提示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订,确保风险提示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删除了“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河南省城市燃气公司及公共事业单位,信誉良好,与蓝天燃气保持了多年的稳固合作关系,资产负债表日后已陆续回款”的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75.82万元、8,630.18万元和13,325.27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增长趋势。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的原因:一方面系天然气价上行导致应收燃气款超过预收燃气款;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未能及时支付燃气款。公司存在因全球天然气价高位运行及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导致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未来增加的风险,由此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增加了坏账发生的可能性。”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增加了“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项目具体因素不达预期带来的风险,同时将该风险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章节进行了补充披露,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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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三个城市燃气业务相关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主要为了满足驻马店周边乡镇下属乡村、长垣市和新郑市中心及周边乡镇使用天然气的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以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工程为基础,覆盖驻马店市8县周边合计12,127个乡村,建设的是村域天然气管网。该募投项目在测算预期经济效益时涉及当地乡村人口、天然气购销单价等关键指标,项目建设及当地乡村用户安装燃气设备目前不存在补贴。在项目后期经营中,如果出现当地乡村空心化程度加大、用户燃气安装意愿不强、安装后天然气使用量少等情形,会导致燃气安装入户率和天然气消费量不高等情形。上述不利情形会影响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从而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3、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变化的风险
“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变化的风险”删除了“在目前行业管理体制下,公司已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经营模式,并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的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目前,天然气行业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及各省发改委进行管理,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安全监察、水土保持等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应规模的管道建设工程。省发改委在相应权限之内,核准省内相应规模的项目。各级住建部门在相应权限范围内管理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若国家关于天然气行业的政策出现较大的改变,调整能源利用政策,打破原有的资源分配格局,调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都将可能影响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与经营,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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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风险”删除了“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4年起一直处于质押状态,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5年起部分处于质押状态,股份质押状态稳定。借款方按照借款协议按期还本付息,资信状况良好,股份质押以来未发生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情形”的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因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向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新华与借款银行签署了《质押合同》,将持有的蓝天燃气股份进行质押担保,作为借款担保措施之一。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合计累计质押上市公司股票21,324.8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
55.0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8%。若未来发生借款人不能按期偿付借款等触发质权实现条件的情形,借款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通过变卖上市公司股份方式实现质权。”
5、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删除了“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的描述,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或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主要核查措施
招商证券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梳理募集说明书关于风险提示的描述,与发行人进行沟通,复核修订后的风险提示披露内容,核查风险提示是否具备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是否符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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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发行人全面梳理了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风险提示内容具备规范性、针对性和充分性,符合公司现状、本次募投项目具体状况、《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0 号——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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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7-1-4-18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确认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李国喜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7-1-4-19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辉政 刘海燕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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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