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形成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