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招商证券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保荐人,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为刘智、刘海燕。招商证券亦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IPO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为刘智、贾音。
现因公司IPO项目持续督导工作被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承接,为方便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招商证券决定指派刘海燕女士自2023年10月23日起接替贾音先生履行公司IPO项目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
此次变更后,公司IPO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智先生和刘海燕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贾音先生在担任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刘海燕女士简历刘海燕女士,清华大学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作为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保荐或参与了濮耐股份(002225)IPO、唐人神(002567)IPO、胜华新材(603026)IPO、安图生物(603658)IPO及可转债及非公开发行、蓝天燃气(605368)IPO、宝胜股份(600973)非公开发行、迈克生物(300463)非公开发行、东信和平(002017)配股、同和药业(300636)可转债及定向增发等多个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