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1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股东陈启勇、总经理黄涛、副总经理李保华和兰玉峰、财务总监赵永奎、董事会秘书赵鑫及总经理助理张向阳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股份1,28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3%,增持金额1,440.73万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2月1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或姓名、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涛;公司股东陈启勇(公司原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保华;公司副总经理兰玉峰;公司财务总监赵永奎;公司董事会秘书赵鑫;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向阳。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已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陈启勇 | 股东(公司原总经理) | 539.7 | 0.78 |
黄涛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李保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兰玉峰 | 副总经理 | 0 | 0 |
赵永奎 | 财务总监 | 0 | 0 |
赵鑫 | 董事会秘书 | 129.5832 | 0.19 |
张向阳 | 总经理助理 | 0 | 0 |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涛;公司股东陈启勇(公司原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保华;公司副总经理兰玉峰;公司财务总监赵永奎;公司
董事会秘书赵鑫;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向阳计划于2023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8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53%,增持金额1,440.73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单个增持主体增持情况均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股数(股) | 本次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陈启勇 | 股东(公司原总经理) | 5,397,000 | 0.78 | 708,380 | 799.92 | 6,105,380 | 0.8813 |
黄涛 | 董事、总经理 | 0 | 0 | 100,000 | 111.93 | 100,000 | 0.0144 |
李保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100,000 | 112.07 | 100,000 | 0.0144 |
兰玉峰 | 副总经理 | 0 | 0 | 100,000 | 110.23 | 100,000 | 0.0144 |
赵永奎 | 财务总监 | 0 | 0 | 100,000 | 110.27 | 100,000 | 0.0144 |
赵鑫 | 董事会秘 | 1,295,832 | 0.19 | 105,100 | 118.24 | 1,400,932 | 0.2022 |
书 | |||||||
张向阳 | 总经理助理 | 0 | 0 | 70,000 | 78.08 | 70,000 | 0.0101 |
注:上表中本次增持金额计算相加结果不一致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