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关于“蓝天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天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5号文同意,公司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9月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天转债”,债券代码“111017”。
根据有关规定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蓝天转债”自2024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9年8月14日止,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9日十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3元/股的130%(13.169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3元/股的130%(13.169元/股),将触发“蓝天转债”的赎回条款,届时根据《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蓝天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