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蓝天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蓝天燃气(605368)公司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蓝天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期间停牌终止日复牌日
111017蓝天转债可转债转股停牌2024/4/22

一、简要介绍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蓝天燃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4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详见公司将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期间,“蓝天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蓝天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4月19日(含2024年4月1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6-3829259

传真:0396-3835000

电子邮箱:ltrq2017@126.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