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蓝天集团)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蓝天燃气股票代码:6053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8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蓝天燃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蓝天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蓝天燃气、上市公司 | 指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天集团 | 指 |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李新华、李国喜、李效萱、李华栋、扶廷明、扶琦博、赵永奎、黄小品、宋益红 |
河南管网 | 指 | 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蓝天集团将其持有的34,641,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无限售流通股份协议转让给河南管网 |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河南管网与蓝天集团于2024年8月1日签署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李向阳 |
注册资本 | 125,534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712645579J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1999年6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股东情况
股东情况 | 河南蓝天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新华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向阳 | 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赵永奎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杨成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郑斌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波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玲 | 董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扶廷明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红燕 | 监事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双强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蓝天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新华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国喜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华栋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效萱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赵永奎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宋益红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黄小品 | 女 | 中国 | 中国 | 无 |
扶廷明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扶琦博 | 男 | 中国 | 中国 | 无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蓝天燃气的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进一步落实“以气为主,有限多元”产业发展战略,提高自身资产质量,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引进国资背景的河南管网,推动蓝天燃气规模优势与河南管网资源优势整合,以期实现燃气产业做大做强。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蓝天集团 | 340,792,200 | 49.19 | 306,150,384 | 44.19 |
蓝天集团之一致行动人合计 | 59,437,260 | 8.58 | 59,437,260 | 8.58 |
合计 | 400,229,460 | 57.77 | 365,587,644 | 52.7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8月1日,蓝天集团与河南管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当事人
转让方:蓝天集团
受让方:河南管网
2、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1.71元/股,且该价格不低于标的股份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
3、转让数量
转让数量为34,641,816股,占总股本的5%。
4、转让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河南管网按照本协议第2.1条约定的价格向蓝天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
5、公司治理
河南管网有权推荐和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蓝天集团应当支持河南管网推荐的人选并协助促使其当选。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河南管网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为其自有资金支付。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34,641,8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协议转让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为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发要约收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2024年8月1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2024年8月1日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路68号 |
股票简称 | 蓝天燃气 | 股票代码 | 60536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大道1516号蓝天世贸中心A座23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40,792,200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19%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由340,792,200股减少至306,150,384股
变动比例:由49.19%减少至44.1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阳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