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持有公司
320,442,3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本次
解除轮候冻结股份为3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36%,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4.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份为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7,20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66,578,471
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8.13%,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32%;累计轮候冻结数量245,022,039股,占蓝天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6.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34.29%;累计司法标记股份10,000,000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
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3,000万股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
具体详见2025年12月24日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
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所持上述股份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蓝天集团 |
|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股) | 30,0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36%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20% |
| 解除轮候冻结时间 | 2026年1月16日 |
| 持股数量(股) | 320,442,340 |
| 剩余轮候冻结股份总数(股) | 245,022,039 |
| 剩余轮候冻结股份总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 | 76.46% |
| 剩余轮候冻结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34.29%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蓝天集团 | 320,442,340 | 44.84% | 63,818,471 | 10,000,000 | 23.04% | 10.33% |
| 李新华 | 46,760,000 | 6.54% | 2,760,000 | 0 | 5.90% | 0.39% |
| 合计 | 367,202,340 | 51.38% | 66,578,471 | 10,000,000 | 20.85% | 10.72% |
注:
累计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累计轮候冻结数量245,022,039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6.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29%。
三、其他说明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