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3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利平先生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二、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审议事项的实施,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2022年12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与《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利平先生、陈钢强先生、裘欧特先生、江益龙先生、赵登永先生、蒋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杨洪新先生、冷军先生、姜苏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王利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议案事项 |
1 | 2022/4/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15)《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8)《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2/4/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2022/8/1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2/9/2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2022/10/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2022/11/28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利平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2022/12/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二)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恪尽职守,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届次 | 审议议案事项 |
1 | 2022/5/10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9)《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 2022/9/5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 | 2022/10/12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4 | 2022/12/15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股东大会批准王利平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经营业绩的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设计等方面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宝贵意见,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战略委员会对国内外经济、行业形势及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认真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与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并密切跟踪、督促、审核;严格把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重点关注各岗位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审查任职资格、履职能力、专业技能素养,遴选管理能力优异,专业知识以及创新能力强的海内外相关领域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团
队的组织架构。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监管要求,恪尽职守,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2023年公司发展规划
2023年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起步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年。公司董事会将保持自我历练,负重前行的初心,继续以全体股东利益为核心,坚定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切实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科技创新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撑,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
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技术创新,在现有技术储备与客户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中试产线制造工艺,控制制造成本,提升产能,完成纳米硅粉中试产线项目建设并进行试生产。与此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 “先进能源材料与储能器件研发中心”研发平台优势,加快推进纳米硅粉产业化工作,为硅基负极材料的应用
提供产业动力。
银包铜粉方面,公司针对产品导电性提升进行持续性研究,强化产线的质量管理程序,通过推进智能化生产开发,更好地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批次质量,为产业化应用提供优异性能的产品。立足客户降本需求,提供不同银含量和形貌产品定制化服务方案,根据客户规模化量产进程,分批推进银包铜粉产线扩产建设。
针对纳米合金粉体的应用需要,公司配合客户前瞻性布局基础材料前沿研究,提供订制化、差异化特性产品,不断拓宽纳米合金粉体产品品类与应用场景。
(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完善销售服务一体化模式
公司将持续发挥技术服务优势,进一步优化产品分级工艺,控制镍粉产品的均匀性、分散性等核心指标,拓宽镍粉应用场景,持续推进小粒径成品镍粉市场布局,多渠道、多层次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与下游客户的技术交流与互动,明确高端金属粉体开发方向,做好产品规划与资源储备。
为HJT异质结电池用银包铜粉和硅碳负极用纳米硅粉等新产品客户提供粉体使用技术服务支持,完善公司销售服务一体化模式,增强公司在主营产品及新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借助资本市场助力公司发展
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下游市场快速发展变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将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82,775.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
(四)持续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严控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营分析,促进公司经营稳步发展;严防信息建设风险,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完善公司信息安全体系;严控安全环保管理风险,确保经营生产安全;强化合规管理,严控法律合规风险;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企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决策,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召开7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 | 2022/4/8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的议案》 | |||
(12)《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4)《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4/20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8/17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9/26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二、2022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召开程序、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按照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9)《关于修订<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10/25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11/28 |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利平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3)《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4)《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5)《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12/15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对公司的财务
运作情况实施监督,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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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是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22年公司财务报告的合并报表范围
包括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07,755.3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8,490.81万元;负债总额38,842.9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8,366.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70%,比上年末的11.42%上升了7.28个百分点。
(二)资产结构
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主要情况如下:
1. 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 | 变动率 |
货币资金 | 30,742.46 | 42,916.90 | -12,174.44 | -28.37% |
应收票据 | 80.82 | 2,910.63 | -2,829.81 | -97.22% |
应收账款 | 22,730.05 | 17,975.88 | 4,754.17 | 26.45% |
预付款项 | 1,329.35 | 3,615.53 | -2,286.18 | -63.23% |
其他应收款 | 1,239.21 | 4,565.00 | -3,325.79 | -72.85% |
存货 | 49,788.21 | 24,056.63 | 25,731.58 | 106.96% |
其他流动资产 | 2,665.09 | 1,661.05 | 1,004.04 | 60.45%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900.66 | 97,778.07 | 11,122.59 | 11.38% |
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108,900.66万元,占总资产的
52.42%,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货币资金比上年减少12,174.44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支出所致;应收账款及票据比上年增加1,924.36万元,主要系客户回款周期延长所致;预付账款比上年减少2,286.18万元,主要为采购原材料波动所致;其他应收款减少3,325.79万元,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的减少所致;存货比上年增加25,731.58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下降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004.04万元,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的增加及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2.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2022年末合计98,854.7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7,368.22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项目的土建及机器设备的投入。
(三)负债结构
公司2022年末负债总额为38,842.9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34,334.34万元,非流动负债为4,508.65万元,负债总额比上年增加18,366.38万元。
1. 流动负债类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 | 变动率 |
短期借款 | 21,983.57 | 0.00 | 21,983.57 | |
应付账款 | 8,320.20 | 11,905.79 | -3,585.59 | -30.12% |
合同负债 | 118.46 | 206.99 | -88.53 | -42.77% |
应付职工薪酬 | 2,626.47 | 2,630.27 | -3.80 | -0.15% |
应交税费 | 560.00 | 2,518.63 | -1,958.63 | -77.77% |
其他应付款 | 148.23 | 990.60 | -842.37 | -85.04% |
流动负债合计 | 34,334.34 | 18,517.15 | 15,817.19 | 85.42% |
2022年末流动负债合计34,334.34万元,比上年增加15,817.19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短期借款为21,983.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1,983.57万元,系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所致;应付账款8,320.2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585.59万元,主要系工程逐步完工,应付设备款及工程款的支付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为2,626.47万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应交税费 560.0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958.63万元,系本期利润下降,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其他应付款为148.2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42.37万元,主要系归还工程保证金所致。
2.非流动负债类情况:
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余额为4,508.65万元,其中递延
收益为2,668.87万元,比上年末1,476.55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租赁负债1,839.7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72.64万元,主要系长期租入的制氮设备所致。
(四)股东权益
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168,912.3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0,124.43万元,为当年生产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以后的净增加额。
(五)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经营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655.40万元,同比下降23.02%,其中主营业务下降24.23%,镍粉、铜粉、银粉分别下降23.42%、
57.57%、12.56%。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48.12万元,比上年下降了8,435.53万元, 降幅为35.47%。
2.2022年各项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总额为9,203.8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21%,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33%,较上年的9.61%增加了2.72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减少112.59万元,降幅17.90%,主要是业务招待费的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增加165.53万元,增幅4.06%,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增长所致;研发费用增加1,900.07万元,增幅42.78%,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财务费用减少了2,065.28万元,降幅1,234.58%,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上年减少1,069.42万元,主要系远期锁汇产生的亏损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增加60.47万元,系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收益。
5.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61.32万元,主要系本年增加的应收账款额度比上年少所致。
6.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 | 变动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72.37 | 9,982.83 | -15,355.19 | -153.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46.95 | -34,215.33 | 9,968.38 | -29.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99 | -11,982.71 | 16,572.70 | -138.3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6.20 | -266.66 | 612.86 | -229.8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83.12 | -36,481.87 | 11,798.75 | -32.34%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72.37万元,比上年减少153.82%,系销售收入的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4,246.95万元,比上年少29.13%,主要系本年土建工程、生产设备购建支出较上年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589.99万元,主要系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六)主要财务指标
类别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百分点或倍数、次数 |
盈利能力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9.97% | 41.32% | -1.35 |
销售净利率 | 20.56% | 24.53% | -3.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39% | 15.86% | -6.47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 | 3.17 | 5.28 | -2.11 |
速动比率 | 1.64 | 3.89 | -2.25 | |
资产负债率 | 18.70 | 11.42% | 7.28 | |
营运能力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42 | 6.59 | -3.17 |
存货周转率(次) | 1.28 | 3.05 | -1.77 |
1.盈利能力指标
由于受MLCC周期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及人民币汇率大幅度贬值,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减少1.35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比上年减少3.97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降6.47个百分点。
2.偿债能力指标
由于销售收入的大幅下滑,导致存货的大幅增加,导致流动比率较上年减少2.11倍,速动比率减少2.25倍;因负债增长比率超过资产的增长比率,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增加了7.28个百分点。
3.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受周期性影响,销售收入下滑,应收账款回款速率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42次,较上年减少3.17次,存货周转率1.28次,较上年减少了1.77次,公司的运营能力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自2013年12月3日起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2022年10月复评通过,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宁波广新日本株式会社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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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53,481,152.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789,589.8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规定,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778,958.98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0,762,681.47元,扣除公司本年度派发2021年度现金分红52,320,000.00元后,本年度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453,312.30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48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1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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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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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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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含抵押、信用等)、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金额、期限等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合同为准。同时,董事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与该项贷款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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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基本薪酬方案确定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3年基本薪酬 (万元/年) |
王利平 | 董事长 | 60 |
陈钢强 | 董事、总经理 | 122 |
江益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86 |
裘欧特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86 |
赵登永 | 董事 | 60 |
蒋 颖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74 |
蔡 俊 | 监事会主席 | 36 |
彭家斌 | 监事 | 56 |
任 静 | 监事 | 0 |
合计 | 580 |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董事、监事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年终绩效奖金,具体考核指标根据公司内部的考核办法执行,同时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年终绩效奖金。
上述议案中,董事薪酬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薪酬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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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拟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利平 |
注册资本 | 26160万元 |
注册地址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经营范围 | 镍粉、铜粉、银粉、锡粉、合金粉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7,755.36 万元,负债总额38,842.99 万元,资产净额168,912.37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4,655.40 万元,净利润15,348.12 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9,467.68 万元,负债总额40,375.19 万元,资产净额169,092.49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2,467.12 万元,净利润为180.12 万元(未经审计)。
(二)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裘欧特 |
注册资本 | 7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镍粉、铜粉、银粉、金属粉末的研发、制造、批发、零售,锡粉的研发、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4,975.10 万元,负债总额59,797.18 万元,资产净额35,177.91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6,721.98 万元,净利润为4,150.18 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415.97 万元,负债总额68,856.69 万元,资产净额34,559.28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975.61 万元,净利润为-618.63万元(未经审计)。
(三)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江益龙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黄隘村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镍粉、铜粉、银粉、金属粉末的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 |
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597.32 万元,负债总额31,217.76 万元,资产净额6,379.56 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6,988.70 万元,净利润为3,730.03 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8,672.34 万元,负债总额32,278.68 万元,资产净额6,393.6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0,227.28 万元,净利润为14.10万元(未经审计)。
(四)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蔡俊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本公司持股10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140.89 万元,负债总额22,448.08 万元,资产净额-
307.1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64,069.43 万元,净利润为-
232.2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3,915.70 万元,负债总额24,262.38 万元,资产净额-
346.68 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9,623.94 万元,净利润为-39.49 万元(未经审计)。
(五)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彭家斌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情况 | 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持股60%、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0%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065.19万元,负债总额35.24万元,资产净额15,029.9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29.95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382.29万元,负债总额370.26万元,资产净额15,012.03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7.92万元(未经审计)。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