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减持
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陈钢强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50%下降至5.50%。本次减持股份总数2,6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4年8月1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陈钢强先生的告知函,陈钢强先生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陈钢强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11日-2024年8月1日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集合竞价 | 2024.6.11-2024.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6,000 | 0.87 | |
大宗交易 | 2024.7.31-2024.8.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 | 0.13 | |
合计 | 2,616,000 | 1.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5%以上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陈钢强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999,200 | 6.50% | 14,383,200 | 5.50% |
注:本公告里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也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5、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