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办法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全或手续不全者,谢绝参会。
二、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和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有关信息等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需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登记。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建议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姓名。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全部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
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问题,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清点人应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对以上两种形式的投票予以统计并当场公布最终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6日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6日13: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无法主持时)过半董事推举的其他董事
四、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二)宣读有关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与会人员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77,371.4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168,310.8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6,280,616.6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712,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