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博迁新材股票代码:605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钢强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9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博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2 -附表 ................................................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3 -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博迁新材 | 指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钢强 |
本报告、本报告书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钢强性别:男护照号码:****国籍:加拿大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8月30日大宗交易时操作失误,单笔交易重复挂单,致使:(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时,未及时停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减持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超出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公司股票数量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误操作行为并非主观故意,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停止交易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进行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其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道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未来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尽快购回前述超额减持的140,000股,并承诺若购回均价低于超额减持股票均价,则将价差对应的金额上缴给公司。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钢强 | 持有股份 | 16,999,200 | 6.50% | 12,940,000 | 4.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99,200 | 6.50% | 12,940,000 | 4.95%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 年6月1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陈钢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6/11-2024/8/30 | 2,535,200 | 0.97 |
大宗交易 | 2024/7/31-2024/8/30 | 1,524,000 | 0.58 | |
合计 | 4,059,200 | 1.5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钢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钢强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陈钢强先生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3、其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27-808059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钢强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
股票简称 | 博迁新材 | 股票代码 | 605376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钢强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
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有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999,200 持股比例:6.5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4,059,200 变动比例:1.55% 变动后持股数量:12,940,000 变动后持股比例:4.95%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8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
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钢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