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陈钢强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50%下降至4.95%。本次减持股份总数4,05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陈钢强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钢强先生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8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本次权益变动后,陈钢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999,200股减少至12,940,000股,持股比例由6.50%下降至4.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陈钢强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11日-2024年8月30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6.11-2024.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5,200 | 0.97 | |
大宗交易 | 2024.7.31-2024.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4,000 | 0.58 | |
合计 | 4,059,200 | 1.55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公告里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钢强 | |||||
持有股份 | 16,999,200 | 6.50% | 12,940,000 | 4.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99,200 | 6.50% | 12,940,000 | 4.95%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也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