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5-04-19  博迁新材(605376)公司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冷军先生、独立董事姜苏挺先生、董事赵登永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冷军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2024年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4年1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4、2024年6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2024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2024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4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机构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时刻关注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应的治理制度。公司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运作规范,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的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名:

冷 军

姜苏挺

赵登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