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迁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5-30  博迁新材(60537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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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博迁新材股票代码:605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55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552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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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博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迁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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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第七节备查文件................................................................................................................-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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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博迁新材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弘元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申扬投资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

公告中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四位小数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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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EK3M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任静)
出资额6,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经营期限自2015年12月15日至长期
住所及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554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股东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80001.6000
2王利平有限合伙人4,227.583567.1045
3方侃有限合伙人219.07623.4774
4唐玉国有限合伙人219.06993.4773
5徐建平有限合伙人109.53811.7387
6俞云飞有限合伙人109.53811.7387
7吕亚珍有限合伙人109.53811.7387
8俞素珍有限合伙人109.53811.7387
9王亚波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0郑施萍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1朱莹莹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2任小芬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3周漫红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4李明东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5杨耀良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6王文炳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7庄启飞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18杨文亚有限合伙人109.53181.7386
合计-6,300.00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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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
任静中国浙江宁波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申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40544231R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超
出资额5,0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日期2015年7月27日
经营期限自2015年07月27日至长期
住所及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H0552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股东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杨超普通合伙人1001.9685
2江益龙有限合伙人3506.8898
3裘欧特有限合伙人2805.5118
4舒丽红有限合伙人2805.5118
5赵登永有限合伙人2805.5118
6蒋颖有限合伙人2605.1181
7蔡俊有限合伙人2304.5276
8彭家斌有限合伙人2304.5276
9宋书清有限合伙人1001.9685
10徐成群有限合伙人4508.8583
11冯海祥有限合伙人252049.6063
合计-5,080.00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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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
杨超中国浙江宁波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2016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广弘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王利平先生与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中保持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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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8),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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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广弘元无限售流通股51,553,80019.71%51,553,80019.71%
申扬投资无限售流通股16,462,2006.29%13,846,2005.29%
合计68,016,00026.00%65,400,0002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弘元和申扬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68,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期间,申扬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弘元和申扬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6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具体持股变动情况表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申扬投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6.5.25-2026.5.28无限售流通股2,616,0001.00
合计2,616,000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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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1.0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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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已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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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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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其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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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任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杨超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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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宿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山大道23号
股票简称博迁新材股票代码6053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弘元、申扬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1、广弘元持股数量:51,553,800;持股比例:19.71%2、申扬投资持股数量:16,462,200;持股比例: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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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1、广弘元持股数量:51,553,800;持股比例:19.71%2、申扬投资持股数量:13,846,200;持股比例:5.2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5/25-2026/5/28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未来12个月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者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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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宁波市鄞州联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任静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杨超2026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