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1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2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