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10.45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共计募集资金8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83.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1,416.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2.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234.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9号)。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 | 70,110.71 | 69,234.2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合计 | 82,110.71 | 81,234.23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C) | 未置换金额(D) | 尚未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E)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F=A-B+C+D-E) |
1 | 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 | 69,234.23 | 40,203.10 | 2,081.20 | 60.86 | 13,949.19 | 17,224.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 | - | - | - |
合计 | 81,234.23 | 52,203.10 | 2,081.20 | 60.86 | 13,949.19 | 17,224.00 |
注:“未置换金额”指尚未置换的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备注 |
1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1202085129999954421 | 305,850,922.05 | 活期存款 |
2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900004068 | 4,927,349.65 | 活期存款 |
3 | 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注] | 184265948131 | 953,591.61 | 活期存款 |
合计 | - | 311,731,863.31 | - |
注: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无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上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另外,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造纸整机市场价格较公司预估拟投入募集资金时有所下降,使得公司节约了一定的设备成本;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8月31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7,224.0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2,081.20万元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60.86万元),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合计金额17,224.0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鉴于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13,949.1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华旺科技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旺科技将募投项目“年产18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