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张延成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管
理办法。董事张延成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计入预留份额,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授权董事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董事张延成先生、吴海标先生、葛丽芳女士、李小平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