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6日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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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2:00时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钭江浩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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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王世民先生、吴观友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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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监事王世民先生、吴观友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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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计入预留份额,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7.授权董事会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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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拟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