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7月31日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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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2:00时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钭江浩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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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513,435.00元(含税),转增股本132,550,34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64,739,23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 464,739,230元。
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18.88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473.923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2,188,89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4,739,23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6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2024 年7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7月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