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邵天英女士为专门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相关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对冲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邵天英 | 周苏临 | 何礼平 | ||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