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情况特殊,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陈一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一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一军先生、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陈一军先
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俞德昌先生、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俞德昌先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马扣祥先生、陈科军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马扣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颖程先生、余谷峰先生、俞德昌先生,其中沈颖程先生为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余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谷峰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胡陈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庞亚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还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朱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翔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李丹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