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8  野马电池(6053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光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1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2、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余元康先生、陈恩乐先生、陈一军先生、余谷峰先生、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俞德昌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一军先生、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陈一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俞德昌先生、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俞德昌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马扣祥先生、陈科军先生、沈颖程先生,其中马扣祥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颖程先生、余谷峰先生、俞德昌先生,其中沈颖程先生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俞德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

2、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瑜先生、沈美芬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徐光平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余谷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胡陈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庞亚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李丹磊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李丹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EMAIL地址:dsb@mustangbattery.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

五、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王金良、费震宇、唐琴红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8日

附件:

董事会成员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监事会成员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余谷峰先生、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胡陈波先生,197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电池”)科员;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历任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有限”)科员、总工程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8月,任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总工程师;2023年8月至今,任野马电池副总经理。

庞亚莉女士,197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财务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财务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财务总监。

朱翔先生,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6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科员;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科员、生产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

马电池,任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丹磊先生,198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计专员,宁波恒略智汇营销策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森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1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丹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元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陈恩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陈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余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陈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余谷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六人,系一致行动人,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系父子关系;余元康与余谷涌系父子关系;余谷峰与余谷涌系兄弟关系;陈恩乐与陈一军系父子关系;陈恩乐与陈科军系父子关系;陈一军与陈科军系兄弟关系。庞亚莉与陈一军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