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15  野马电池(6053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21日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21议案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2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议案八: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5议案九: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一: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8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向公司会务人员进行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一军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9《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鉴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作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董事会战略规划目标的实施,一手抓目标管控,一手抓投资回报,对内挖潜整顿、对外拓展销售增量,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引领和正确领导下,公司始终保持稳健经营,按照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通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多措并举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助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686.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54.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6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6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6,72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3,12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7.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46%。

二、2023年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对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的提升以及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推动作用;

加强对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将有关规定转化为公司管理标准;强化公司经营层依法经营意识,规范运作。

(二)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董事会切实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并落实股东大会决议,领导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五、董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

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加强董事的履职培训,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及发展方向,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将认真贯彻监管机构保护投资者的相关要求和指示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有效增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3、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过去一年的履职情况作了总结,并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1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10月2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1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进行核查及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递交到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附件:《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996,861,715.041,020,098,862.37-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40,107.0998,665,371.536.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694,288.4577,834,945.422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74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68.51增加0.25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273,451.17165,124,982.82-37.46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增减(%)
总资产1,567,298,521.191,487,935,898.41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1,247,916.341,189,882,307.753.48

二、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211,870,201.9496,331,714.5011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544,765,269.00695,477,862.82-21.67
衍生金融资产0.00593,814.06-100.00
应收账款193,144,741.20131,028,134.6647.41
存货161,074,368.99180,682,561.70-10.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000,000.000.00不适用
固定资产161,868,330.23192,148,040.45-15.76
在建工程197,647,786.87105,880,182.9586.67
使用权资产228,283.28115,854.0297.04
其他非流动资产14,785,220.004,530,900.00226.32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现金管理投资收回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减少系公司衍生金融资产系由现金流量套期产生,报告期末无存续中的现金流量套期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2023年9月至12月销售增长以及客户账期结构变化导致综合账期变长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期认购私募基金产品份额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期租房到期重新续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末增加,主要系本期末预付私募基金认购款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交易性金融负债256,431.84387,143.54-33.76
应付票据40,831,260.3021,468,314.0090.19
应付账款203,821,109.26181,847,079.3512.08
应交税费10,906,759.707,115,647.9553.28
其他应付款1,604,847.853,996,408.24-59.84
租赁负债142,707.2922,524.46533.57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期末减少,主要系期末远期外汇合约减少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采购结算方式中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一方面四季度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加计折旧减少导致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期末减少,主要系本期应付销售佣金重分类至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较上期末增加,主要系本期租房到期重新续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996,861,715.041,020,098,862.37-2.28
营业成本797,432,648.80845,051,949.86-5.64
销售费用19,593,316.8819,527,884.960.34
管理费用43,857,035.5546,883,946.16-6.46
财务费用-6,898,456.65-22,112,975.86不适用
研发费用29,933,476.5031,629,085.72-5.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81,882.12-794,503.18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50,200.74932,574.93-309.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199,225.69-2,053,621.10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22.83384,716.15-98.25
营业外收入947,072.13330,846.75186.26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和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9-12月销售金额上升和客户账期结构变化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从而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多收货款转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273,451.17165,124,982.82-37.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918,250.60-96,468,959.6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771,320.00-46,766,700.00不适用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季度销售分布变化和客户账期结构变化,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理财规模减少以及理财在期末到期未购入,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现金分红较上期增加所致。

特此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0,906,242.81元,资本公积金为695,884,768.32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5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4.7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万股,以此计算,共计拟转增股本5,333.60万股(每股面值1 元),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8,667.6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

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致同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聘请的致同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现公司拟续聘致同所承担我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管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出口企业,外汇收款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因进出口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预计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其他人员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九:关于制定《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3,34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340,000股变更为186,676,000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33,34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186,676,000元人民币,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67.60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十一: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编制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