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野马电池(605378)公司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野马”)。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野马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股权、业务等由公司承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被合并方宁波野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野马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宁波野马的债权、债务、资产、人员、业务等由公司承继。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野马电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80425543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5年11月9日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法定代表人:陈一军经营范围:电池及配件、电池机械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67,284,485.1985,025,630.64
净资产25,671,200.4430,894,307.63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22,489,569.2198,452,433.65
净利润3,690,854.744,220,569.40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宁波野马全部债权、债务、资产、人员、业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宁波野马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3、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和享有。

4、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审批、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是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行效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降低管理成本。由于宁波野马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