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