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承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承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