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炬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李灏江、程永新、石慧和杨俊雄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前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独立董事:曹珍富、连晏杰、董雅姝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