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炬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曹珍富、连晏杰、董雅姝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