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炬网络: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 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选举孙正晗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灏江先生、孙正暘先生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各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孙正晗女士、李灏江先生及独立董事曹珍富先 生组成,其中孙正晗女士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董雅姝女士、连晏杰先生及董事孙星炎先 生组成,其中董雅姝女士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珍富先生、董雅姝女士及董事孙正晗女 士组成,其中曹珍富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连晏杰先生、董雅姝女士及董事孙 正晗女士组成,其中连晏杰先生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炬网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灏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石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肖燕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 负责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 聘任朱东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