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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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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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1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32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33
议案八:《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4
议案九:《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 35
议案十:《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36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8
听取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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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如下: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公司证券部登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
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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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八、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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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3:30
二、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四、会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八、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建峰先生
九、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
十、会议议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高级管理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同时提交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验证股东出席、表决资格并领取《表决票》;
2、公司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会议,宣布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并公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列席人员;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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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质询;
7、相关人员解释和说明;
8、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并填写《表决票》;
9、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10、宣布表决结果;
11、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3、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4、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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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以夯实内部管理为基础,积极推进公司经营工作的开展,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经营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围绕应对全球市场环境动荡和保障持续稳健经营展开,同时,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开拓海内外市场。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行业供需等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优劣势,制定公司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灵活调整经营策略,选贤任能,有序开展各部门工作,年初制定的目标基本完成,生产端保持了持续稳健,供应端保证了持续稳定,产销平衡,满足了下游客户的需求。2022年,公司成功复核通过了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江西省绿色工厂、江西省节水型企业、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入选江西省制造业领航培育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7亿元,同比增长14.69%,利润总额7.28亿元,同比增长16.5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亿元,同比增长18.96%。截至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24.49亿元,较年初增长31.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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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1.95亿元,较年初增长34.42%,具体分析如下:
(一)销售和市场情况分析
公司主营功能性硅烷行业,2022年市场环境变化迅速,行业内近两年的新增产能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功能性硅烷公司横向扩展产品线,二是上游原材料企业向下拓展有机硅生产链。行业发展趋势逐渐以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深加工为主,行业专精尖程度与集中程度进一步提升,2022年上半年延续了2021年行业需求恢复的趋势,公司经营业绩得到有效提升;2022年下半年,受供给端、需求端的双重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2022年,在传统的功能性硅烷下游需求出现波动的同时,一些新行业、新产业、新应用对功能性硅烷的需求稳中有增,对公司的持续稳健经营呈积极作用。长远来看,在新基建、双循环、国产替代、碳中和等各项政策加持下,国内的功能性硅烷将保持一定的增长。国外市场方面,受宏观政策收紧、地缘政治冲突升级、重大气候灾害频发等因素冲击,2022年世界经济增速下滑,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随着产能的新增及扩产升级的加速,海外的功能性硅烷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继续坚持海外市场分区管理的方针,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优化海外渠道销售体系,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针对变化的市场行情和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进一步加强了自身营销体系的建设,继续坚持以“专业、高效”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及时的服务。在新产品推广方面,公司优化了营销团队的队伍结构和职能,加大对新产品推广、新老产品在新兴行业应用场景等的关注,及时洞察上下游行业动态,深入了解市场的需求,基于“循环经济”工艺优势,推动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在团队培养方面,持续完善公司的培养体系,为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技能培训以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对已入职的员工积极展开“销售训练营”的培训,建立“销售之星”的激励体系,利用良性竞争,提升销售团队的整体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在营销团队提升方面,公司重点关注对市场部职能的搭建,包含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客户分析,制定营销策略、产品策略以及品牌策略,开展大客户开发、区域营销等营销工作,为销售提供保障、支持和帮助。报告期内,公司营销团队抓住市场机遇,利用全产业链产品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海内外优质大客户的开发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增加客户黏性,完善海内外渠道销售体系,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依托公司在功能性硅烷行业内树立的良好用户口碑与品牌形象,客户的依赖和信任程度持续提高,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
(二)生产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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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生产情况保持稳定,产销平衡。在计划生产方面,公司根据经营计划,按月度分解生产计划,遵循“绿色循环”的生产理念,发挥全产业链的优势,保障公司各中间体及成品的平稳生产。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始终将安全放于首位,安排生产各部门、各岗位认真培训安全生产知识,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演练,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培训体系和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程序,每天由安全巡查员对车间进行巡查并排除可能的安全隐患。在环保方面,公司继续践行“绿色、循环”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大对于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的投入,购置了新的环保设备,同时也与高校开展了环保新技术开发工作,积极将前沿的技术引进到公司实际生产应用中。2022年,公司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所有安全环保设施均有效运行,“三废”排放完全按国家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公司进一步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有序安排生产活动,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和自动化程度,加大生产巡查力度和生产现场管理,采用合适的考核机制,鼓励员工自我提升,积极组织员工知识技能培训,开展技能评比,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通过培训与考核等手段进一步提高生产操作熟练度,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坚实基础。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2022年,公司克服了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障了公司的稳定生产,也实现了主要产品产量的增长,为各产品创造良好销售成绩提供支撑。
(三)研发情况分析
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视研发团队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引入新的研发激励和考核机制,不断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在上海和九江研发中心的基础上,公司新设立了南京研发中心。其中,南京研发中心主要承担对特种有机硅产品的研发工作,上海研发中心主要承担功能性硅烷应用研发工作,九江研发中心主要承担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进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加强了销售团队和研发团队基于市场信息的协同工作模式,将有关产品性能、质量差异及市场需求状况等信息更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研发团队,对改进产品性能和新产品开发方向的准确定位提供帮助,以提高研发转化率。本报告期内,公司共有36个研发项目正在实施,分别处于小试、中试等不同阶段,完成研发项目5项,共申请发明专利10项,授权发明专利6项。2022年,公司新产品氨基、乙烯基等低聚物硅烷陆续开展应用研究,另有重大研发项目包括新类型硅烷的开发、苯基和乙烯基硅烷下游开发、保温材料开发等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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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的突破,如异氰酸酯基硅烷、钛酸酯偶联剂、新型含硫硅烷等产品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阶段性进展。公司的研发工作围绕先进工艺开发、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发与服务等方面开展,逐渐通过对外合作、内部培养等方式,形成具有较强开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的研发技术团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助力。
(四)项目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和规划,公司在2022年完成了募投项目“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建设以及试生产申报;公司在安徽铜陵建设的“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已于2022年开始施工,处于全面建设状态,该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功能性硅烷系列产品产能和新产品的生产,保障产品生产稳定性,降低经营风险,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2022年,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现场管理有序、安全,管理层继续积极推进“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其中2000吨气凝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生产设计。公司在宁夏中卫工业园新建的“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硅基新材料及气凝胶产业链布局,预计建设周期为24个月。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公司新建的“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正在按照既定计划稳步实施,办理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和能评等前期手续,公司将以此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扩大规模。2022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求和规划,基于“循环经济”优势,纵向、横向布局产业链,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合理安排、组织人力、物力,全力保障各项目的稳定推进。
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并顺利通过了对外投资、现金管理、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内容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月26日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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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9日 | 1、《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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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2月8日 |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时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及61份临时公告的编写和披露工作。2022年度,全体董事均能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具体参会情况详见下表: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数 | ||
丁建峰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荆斌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丁冰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徐国伟 | 否 | 6 | 6 | 1 | 0 | 0 | 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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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梅
林爱梅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王建国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熊进光 | 是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22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事先审议,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职、规范运作,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内容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2月11日 | 1、《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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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6、《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切实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的全部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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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六、2023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一)市场开发计划
2022年,一系列相互影响的冲击,所引发的粮食和能源危机、通胀飙升、债务收紧以及气候紧急状况等,导致世界经济遭受一定程度的冲击。在此背景下,2023年全球经济预期增长变缓,但国内经济仍保持增长预期,公司主营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趋势仍然以产业链横向扩展和上游原材料企业的产业链纵向扩展为主,逐渐形成产品多元化和一体化的行业格局,功能性硅烷产能逐步从国外向中国集中。基于此,公司将以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发挥市场龙头地位优势,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国内外新市场,重视企业品牌在全球的推广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进一步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公司着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完善客诉管理制度,优化市场和销售及研发团队的协作机制,提高对客户需求以及市场的信息收集、分析、管理的能力,准确挖掘、把握客户现有需求及潜在需求,并实现产业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增强客户的黏性。其次,重点关注行业头部客户的维护及开发工作,优化客户结构,积累客户资源,提升品牌效应。同时,公司不断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包括营销团队人员的培养以及市场部职能的搭建,以助力市场开发工作更有效地开展。
(二)项目建设计划
公司在2023年将实现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后的“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中“2000吨气凝胶项目”产品的投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加强在硅基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力争创造业绩增长的第二曲线。2023年,公司在安徽铜陵建设的“年产30万吨功能性硅烷项目”,目前已处于全面建设状态,该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工艺技术优势和新产品开发优势,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功能性硅烷系列产品产能和新产品的生产,保障产品生产稳定性,降低经营风险,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在宁夏中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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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园投资建设的“年产30万吨硅基及气凝胶新材料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硅基新材料及气凝胶产业链布局,也已开工建设,公司将组织好人力、物力,争取部分产品在2023年达到试生产条件。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拟投资建设“年产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0.5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该项目目前未正式投入建设,公司将以此项目为依托,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扩大规模。
(三)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的技术研发以产品应用研发推动产品市场化的宗旨展开,主要围绕提高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绿色化”水平,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持续开展功能性硅烷高效、绿色生产技术工艺的研究,优化现有功能性硅烷合成线路,加大对新型功能性硅烷产品合成及生产技术的研究,并继续开展功能性硅烷和新型硅烷在特种硅橡胶、硅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涂料油墨、电子化学品和药物中间体等领域的应用研究,了解下游产业的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开发功能性硅烷及其深加工产品,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性硅烷核心生产技术。另一方面,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开发气凝胶为代表的硅基绝热材料,并对其下游应用展开研究。在研发中心的搭建上,公司不断完善南京、九江、上海三大研发中心的建设,优化研发考核和激励机制,健全公司研发体系,并持续扩大研发队伍,招聘高素质研发人才,打造一支具有创新力,能持续为公司提供动能的技术研发团队。
(四)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将秉承以内部人才培养为主、外部人才引进为辅的方针,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打造富有战斗力的专业化团队,形成支撑公司战略发展的强大动力,建立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一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以现有团队为基础,保证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明晰人才及关键用工缺口情况,拓展招聘渠道,不断完善市场化人才优化配置体系,使得关键性人才发挥出关键性作用。同时,基于人力资源整体规划需求,通过明确培训基本要求,创新培训形式、多元化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升级培训师资力量,不断完善系统化人才培训体系,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培养优秀的人才。通过搭建公司关键岗位人才胜任力模型,明确公司对关键岗位人才的特质需求,为公司遴选合适的人才。建立一支有信仰、有精神力量的团队,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使用、退出等管理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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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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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内容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月26日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 | 2022年8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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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会议
第十一次会议 | 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12月8日 |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其行为规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存在违反 相关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允,公司审计机构亦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对相关程序和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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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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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
(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八)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行为。
(九)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监事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 继续做好日常监督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做好对董事会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监事会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程序及报告内容。
(二) 加强重点事项监督
2023年,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内控体系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对照监管规定,监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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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是否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监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价格的公允性及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监督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风险和按期赎回等情况;监督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监督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监督公司内控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 加强信息披露监督
2023年,监事会除直接监督公司决策程序外,将通过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实现对公司财务、经营的监督。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监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是否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是否及时披露,经营、财务信息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等。除以上工作外,监事会将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升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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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亚审[2023]607号《审计报告》。公司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营业收入19.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9亿元。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新设子公司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投资比例100%。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新设控股子公司丹阳市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间接持股比例67%。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1 | 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 |
2 | 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3 | 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4 | 丹阳市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财务状况
(一)资产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4,927.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8,692.71万元,增幅为31.52%,其中流动资产179,301.92万元,增加28,669.35万元,增幅为19.03%,非流动资产65,625.99万元,增加30,023.36万元,增幅为84.33%,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
第 24 页 共 40 页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 125,336.87 | 94,455.22 | 30,881.65 | 32.69 |
衍生金融资产 | 54.77 | 54.77 | 不适用 | |
应收账款 | 12,974.38 | 19,340.73 | -6,366.35 | -32.92 |
应收款项融资 | 20,738.57 | 17,812.18 | 2,926.38 | 16.43 |
预付款项 | 510.38 | 470.72 | 39.66 | 8.43 |
其他应收款 | 62.67 | 59.22 | 3.45 | 5.82 |
存货 | 14,256.67 | 14,220.53 | 36.14 | 0.25 |
其他流动资产 | 5,367.61 | 4,273.96 | 1,093.65 | 25.59 |
固定资产 | 36,416.43 | 25,791.81 | 10,624.62 | 41.19 |
在建工程 | 8,802.10 | 6,750.03 | 2,052.07 | 30.40 |
使用权资产 | 455.02 | 326.24 | 128.78 | 39.47 |
无形资产 | 16,905.52 | 1,358.35 | 15,547.17 | 1,144.56 |
长期待摊费用 | 517.37 | 316.80 | 200.57 | 63.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4.74 | 388.67 | 1,116.07 | 287.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24.82 | 670.73 | 354.09 | 52.79 |
资产总额 | 244,927.90 | 186,235.20 | 58,692.71 | 31.52 |
主要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08亿元,较上年同期3.44亿元增加了2.64亿元;
(2) 应收账款: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回款较好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收到银行汇票也增加所致;
(4) 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的电费、蒸汽、天然气及材料款,同比变动数较小;
(5)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押金与保证金,同比变动数较小;
(6) 存货:主要系公司经营业务所需存货,同比变动数较小;
(7)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委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产品5,000万元所致;
(8) 固定资产:主要系新增设备与建筑物固定资产所致;
(9) 在建工程:主要系新增项目投资所致;
(10)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新增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所致;
(11) 无形资产:主要系在湖口县、铜陵市、中卫市新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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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是新增装修费及车间改造费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收到铜陵政府给予基础建设补贴4,777.00万元,而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项目基建及设备款项增加所致。
(15) 衍生金融资产:系资产负债表日对尚未到期的远期外汇合约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益而确认所致。
(二)负债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25,385.0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68.62万元,增幅为10.77%,其中流动负债19,197.5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18.88万元,减幅为16.23%,非流动负债6,187.49万元,上年同期为0.00万元,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 |
应付票据 | 252.00 | -252.00 | -100.00 | |
应付账款 | 12,516.73 | 10,442.52 | 2,074.21 | 19.86 |
合同负债 | 1,333.47 | 2,349.53 | -1,016.06 | -43.25 |
应交税费 | 1,418.44 | 5,020.97 | -3,602.54 | -71.75 |
其他应付款 | 958.63 | 1,516.12 | -557.49 | -36.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82 | 252.78 | -141.96 | -56.16 |
其他流动负债 | 136.52 | 276.77 | -140.25 | -50.67 |
租赁负债 | 296.63 | 296.63 | 不适用 | |
递延收益 | 4,777.00 | 4,777.00 | 不适用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13.87 | 1,113.87 | 不适用 | |
负债总额 | 25,385.09 | 22,916.47 | 2,468.62 | 10.77 |
主要变动原因:
(1) 应付账款:主要系“与长期资产相关”的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163.65万元所致;
(2) 合同负债:系预收的销售货款减少所致;
(3) 应交税费:主要系享受新购设备投资加计扣除及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从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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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4) 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本期解禁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6) 其他流动负债:系待转销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随合同负债减少而减少)所致。
(7) 租赁负债:主要系新增租赁合同所致;
(8) 递延收益:系收到铜陵政府给予基础建设补贴4,777.00万元所致;
(9)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本期已享受新购设备一次性加速折旧7,371.00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9,527.29万元,其中:股本24,025.30万元、资本公积55,249.80万元、盈余公积12,012.65万元、专项储备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29,018.11万元、少数股东权益15.53万元。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25.30 | 18,481.00 | 5,544.30 | 30.00 |
资本公积 | 55,249.80 | 59,772.53 | -4,522.73 | -7.57 |
减:库存股 | 778.57 | 1,338.12 | -559.55 | -41.82 |
专项储备 | - | - | - | - |
盈余公积 | 12,012.65 | 9,382.86 | 2,629.79 | 28.03 |
未分配利润 | 129,018.11 | 77,020.46 | 51,997.66 | 67.5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9,527.29 | 163,318.73 | 56,208.56 | 34.42 |
主要变动原因:
(1) 实收资本(或股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84,8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405,000元,转增55,443,000股,股利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40,253,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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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库存股:系限制性股票在等待期内发放的可撤销的现金股利405,000.00元;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满足条件解除限售股份,减少库存股5,190,480.00元。
(3) 专项储备:系按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全部使用完所致;
(4) 盈余公积:系本期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5) 未分配利润:系本期经营盈利所致。
四、收入和利润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674.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931.30万元,增幅为14.69%;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3,867.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181.13万元,增幅为18.96%。主要指标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 |
营业收入 | 194,674.36 | 169,743.05 | 24,931.30 | 14.69 |
营业成本 | 112,215.26 | 97,507.27 | 14,707.99 | 15.08 |
税金及附加 | 1,416.08 | 1,004.13 | 411.95 | 41.03 |
销售费用 | 2,575.55 | 2,038.02 | 537.53 | 26.38 |
管理费用 | 4,002.73 | 3,260.20 | 742.53 | 22.78 |
研发费用 | 7,640.44 | 5,506.20 | 2,134.24 | 38.76 |
财务费用 | -4,960.33 | -2,100.73 | -2,859.60 | 不适用 |
其他收益 | 1,733.01 | 320.70 | 1,412.31 | 440.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9.87 | -389.87 | 不适用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70.95 | -774.96 | 1,045.91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2.19 | -166.42 | -195.78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9 | 0.98 | 0.41 | 41.44 |
营业外收入 | 136.57 | 611.36 | -474.79 | -77.66 |
营业外支出 | 337.37 | 87.15 | 250.22 | 2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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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866.97 | 53,686.81 | 10,180.15 | 18.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867.94 | 53,686.81 | 10,181.13 | 18.96 |
主要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主要系本期总体销量增加与平均销售单价提升所致;
(2) 营业成本: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因本期营业毛利额较上期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税收增加所致;
(4) 销售费用: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5) 管理费用: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所致;
(6) 研发费用: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所致;
(7) 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期资金管理收益及外币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8) 其他收益:主要系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9) 投资收益:主要是本期远期外汇合约业务,在交割日按会计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
(10)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管理较好,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1)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12)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13) 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及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14) 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及营业毛利额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4,896.8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1,347.30万元,增幅为33.51%。现金流主要变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13.19 | 34,371.87 | 26,441.31 | 76.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 -21,221.28 | -6,988.39 | -14,232.89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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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净额
金流量净额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06.43 | -2,771.03 | -6,735.40 | 不适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896.87 | 93,549.58 | 31,347.30 | 33.51 |
主要变动原因: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增加及收到当期现金货款增加所致(含当期持有到期变现的银行汇票、不含收到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项目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分配的股利金额增加所致;
(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六、其他财务指标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变动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7 | 2.24 | 0.43 | 19.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7 | 2.24 | 0.43 | 19.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4 | 2.21 | 0.43 | 19.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55 | 38.88 | -5.33 | 减少5.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3 | 38.36 | -5.23 | 减少5.23个百分点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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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0,181,147.99元。公司2022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0,25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6,101,20
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05%。
(二)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0,253,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12,328,900股。
如在本会议召开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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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财务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和《晨光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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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
丁建峰 | 董事长 | 112.72 |
荆斌 | 董事 | / |
丁冰 | 董事、总经理 | 136.94 |
徐国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74.25 |
林爱梅 | 独立董事 | 5.00 |
熊进光 | 独立董事 | 5.00 |
王建国 | 独立董事 | 5.00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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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
葛利伟 | 监事会主席 | 43.91 |
徐达理 | 监事 | 36.25 |
孙志中 | 职工代表监事 | 39.31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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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会计师独立审计的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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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订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开展总额不超过(含)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量票据资产,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改善和优化流动资金管理,节省融资成本。随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为进一步发挥票据池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票据池额度基础上,将开展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由不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含)8亿元人民币,该额度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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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授信业务办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业务办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银行签署授信及担保等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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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及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和新制定的具体制度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备注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6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修订 |
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新制定 |
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9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和新制定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1-8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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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25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加至312,328,9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同步增加至人民币312,328,900元(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253,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328,9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0,253,0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12,328,900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是以本次会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是否获得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前述议案获审议通过后,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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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审议。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第 40 页 共 40 页
听取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和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独立、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对于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晨光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听取。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