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福莱新材(605488)公司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5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阅读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