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同时也作为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中信证券的卞朝帆先生、邢哲先生。
保荐代表人邢哲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张宇杰先生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此次变更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卞朝帆先生和张宇杰先生。张宇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张宇杰先生简历张宇杰:男,保荐代表人,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及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工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祥和实业IPO、福莱新材IPO、康隆达IPO、联德股份IPO、远信工业IPO、国动通信IPO、美克化工IPO、赞南科技IPO、悦普集团IPO、东音股份可转债、顾家家居可转债、金能科技可转债、迪安诊断非公开发行、国际医学重大资产出售、至纯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百大集团要约收购、顾家集团公司债及可交债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