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烟台展扬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了更好发挥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以自有资金2,100万元人民币对烟台展扬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展扬”)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烟台展扬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4,100万元,公司将持有烟台展扬51.22%的股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签署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投资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向烟台展扬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厚君先生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