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2023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莱新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夏厚君、涂大记、李耀邦先生与上述议案事项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的预计金额(含税)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含税)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加工车衣材料服务 | 6,00.00 | 94.25 | 注1 |
小计 | 6,00.00 | 94.25 |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车衣材料 | 1,700.00 | 721.34 | 注2 |
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 |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 | 200.00 | 210.32 | 注3 | |
小计 | 1,900.00 | 931.66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烟台展扬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产品包装材料 | 1,440.00 | 1,436.76 | |
小计 | 1,440.00 | 1,436.76 |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用于经营 | 55.80 | 55.80 | |
小计 | 55.80 | 55.80 | |||
合计 | 3,995.80 | 2,518.47 |
注1:随着公司自研车漆保护膜新产品推出,在与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中,公司销售自研新产品的占比上升,提供产品加工服务的占比下降,因此加工车衣材料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下降。注2: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人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环境和实际需求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注3: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起不再属于公司的关联人,以上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统计的关联交易为2023年1-7月数据。2023年7月公司销售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金额有所增加,超过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但超过部分金额和合计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下,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度经营目标,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预计金额(含税) | 2023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含税)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 | 721.34 |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和需求预计的金额 |
小计 | 1,500.00 | 721.34 | - |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55.80 | 55.80 | - |
小计 | 55.80 | 55.80 | - | |
合计 | 1,555.80 | 777.14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BU4B9B39
成立时间:2022年8月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姚庄镇银河路17-2号1幢2层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姚庄镇银河路17-2号1幢2层
法定代表人:郑芸雅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
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郑芸雅持股55.00%,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5.00%。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2,236.54 |
总负债 | 4.73 |
净资产 | 2,231.81 |
资产负债率 | 0.21% |
财务指标 | 2023年1-12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580.36 |
净利润 | 167.13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李耀邦先生担任浙江欣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687874758K
成立时间:2009年4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29号2幢101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29号2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彭恩乙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业务:纺织专用设备、包装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加工。股权结构:夏厚君持股90.00%,涂大记持股10.0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 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397.64 |
总负债 | 248.11 |
净资产 | 149.53 |
资产负债率 | 62.40% |
财务指标 | 2023年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3.14 |
净利润 | 5.58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交易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福莱新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张宇杰 | 孙 琦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