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夏厚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涂大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本次会
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厚君先生委员:李耀邦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委员:涂大记先生、吕炜劼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炜劼先生委员:涂大记先生、申屠宝卿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敬先生委员:李耀邦先生、吕炜劼先生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夏厚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耀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毕立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李耀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胜先生、毕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毕立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贵龙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六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