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5  福莱新材(6054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77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投资期限:自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且在购买前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公司财务部门汇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决策后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收益较稳定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