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3,464.85万元,借款余额为79,517.95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53,265.03万元,可转债余额26,252.93万元。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13,833.54万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90,326.44万元,可转债余额23,507.10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4,315.58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5.71%。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新增借款共计34,315.58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71%。其中,银行借款新增净额37,061.41万元(其中集团内应付票据已贴现未到期新增净额18,570.84万元),公司可转债减少净额2,745.83万元(主要受可转债转股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产生的,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期偿付借款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计算,除2023年末数据已经审计外,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