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与第三季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