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09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尼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尼公司,主要围绕软饮料的生产与贸易开展业务,致力于拓宽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度尼西亚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