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29  东鹏饮料(6054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编号:2025-03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09,99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理财、私募基金、大额存单、资管计划、信托计划;

4.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6个月、1年;

5.履行的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序号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人民币万元)预计收益率(年化)预计收益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关联交易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理财灵活成长汇稳28天持有固收类理财产品10,0002.52%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方稳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C30,0005.5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13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002.8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大额存单10,0001.65%1年保本保收益型
5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专属优加)中银理财-7天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A8,9903.0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6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银理财稳添利双周盈(14天最短持有)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10,0002.8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7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银理财京华远见春系列诚享7天持有期23号理财产品B15,0002.5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8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最短持有30天1号5,0003.10%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9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海通期货周周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0002.85%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序号受托方名称产品名称金额(人民币万元)预计收益率(年化)预计收益产品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关联交易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28天理财产品D款10,0002.59%无固定期限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11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黄雀·沐远18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0003.00%6个月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平安理财灵活成长汇稳28天持有固收类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10,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9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28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2.52%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7日

2.万方稳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C

产品类型私募基金
购买金额30,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8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5.5%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8日

3.海通期货财富匠心100系列113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资管计划
购买金额1,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12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3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2.8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11日

4.平安银行大额存单

产品类型大额存单
购买金额10,000.00万元
收益类型保本保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18日
产品到期日2026年4月18日
产品期限1年
预期年化收益率1.65%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18日

5.(对公专属优加)中银理财-7天最短持有期固收增强A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8,99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7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6.兴银理财稳添利双周盈(14天最短持有)1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10,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14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2.8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7.北银理财京华远见春系列诚享7天持有期23号理财产品B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15,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7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2.5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8.广州银行红棉理财鑫选最短持有30天1号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5,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30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3.1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9.海通期货周周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资管计划
购买金额5,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
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10.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28天理财产品D款

产品类型理财
购买金额10,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5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无固定期限,最短持有28天
预期年化收益率2.59%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11.国投泰康信托黄雀·沐远18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类型信托计划
购买金额5,000.00万元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起息日2025年4月28日
产品到期日2025年10月23日
产品期限6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由受托方进行定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万方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银理财有限责任

公司、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90,954.192,267,629.61
负债总额1,288,667.641,498,471.62
资产净额702,286.55769,158.00
项目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03,541.91578,940.85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合计109,990.00万元,其中99,990.00万元为短期限或无固定期限产品,10,000.00元为保本保收益型大额存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范围内择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