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07 证券简称:国邦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2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的资金额度、期限和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未占用募集资金及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证券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12月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04,318.50 | 977,847.18 |
负债总额 | 188,857.99 | 242,889.54 |
净资产 | 715,525.62 | 734,98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703.39 | 21,038.08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56,086.73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9.05%。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