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13  国邦医药(605507)公司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民投恒华”)持有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4.19%减少至3.68%,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丝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0%减少至2.79%。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49%降至6.47%。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收到了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票达到1%的告知函》,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于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70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上饶市浙民投恒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新洲国际商业城2期6栋106号
成立时间2018-12-05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7,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2AU6Y7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国际商务中心1幢2001室
成立时间2017-08-04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丝路产业基金有限公
出资额201,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8WHW02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 例
浙民投恒华大宗交易2023.7.4-2024.3.11人民币普通股1,418,0000.25%
集中竞价2023.7.4-2024.3.11人民币普通股1,431,1000.26%
丝路基金大宗交易2023.7.4-2024.3.11人民币普通股1,432,4000.26%
集中竞价2023.7.4-2024.3.11人民币普通股1,420,3440.25%
合计---5,701,8441.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浙民投恒华无限售流通股23,420,0064.19%20,570,9063.68%
丝路基金无限售流通股18,461,9003.30%15,609,1562.79%
合计-41,881,9067.49%36,180,0626.47%

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为2023年7月4日—2024年3月11日。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为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及浙民投恒华、丝路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承诺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