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邦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争先精神引领奋斗,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国邦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邱家军先生、廖仕学先生、竺亚庆先生、龚裕达先生、姚礼高先生、李琦斌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国邦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邱家军先生、廖仕学先生、竺亚庆先生、龚裕达先生、姚礼高先生、李琦斌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邦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拟定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等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5、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公司董事邱家军先生、廖仕学先生、竺亚庆先生、龚裕达先生、姚礼高先生、李琦斌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