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2022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前 |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34,270.47 | 20,020,050.88 | 10,485,780.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15,369.28 | 20,501,149.69 | 10,485,780.41 |
2022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前 |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947,413.90 | 18,006,141.58 | 58,727.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15,369.28 | 10,074,096.96 | 58,727.68 |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