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